1.学校各院系、部门提交维修、改造报告及技术要求,并各部门领导确认签字,项目立项。
2.工程计划科依据项目报告、技术要求出项目初步预算,各部门连同报告报批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, 经校长会议或者校党委会议同意。
3.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批复后,由工程计划科报安阳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。
4.经评审中心现场勘察后反馈项目预算审定表,安阳工学院确认预算审定表并签字报送评审中心,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。
5.依据审定预算金额,按照《安阳工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》,由安阳工学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。
6.工程计划科依据中标单位所持中标通知书办理签订合同事宜,起草合同并报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合同条款。
7. 签订合同后,中标方依据合同要求进行施工。施工环节需进行签单确认,关键材料进场,需对材料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。施工中各种签单及照片将做为工程验收依据。
8.工程施工结束后,由工程计划科与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项目初验。不合格重新返工,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。